长安街英菲尼迪肇事司机陈家近日被中国银行告上法庭,追讨67万余元房贷,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向法院诉称,2007年4月17日,通州支行与被告陈家、担保人高盛公司签订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某小区住房,借款期限自2007年9月29日至2037年9月29日。合同签订后,陈家逾期偿还部分借款,通州支行随后诉至法院,要求陈家清偿尚欠本金、利息、罚息及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及罚息,共计67万余元。同时要求高盛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相关负责人称,由于陈家目前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尚无法联系到陈家和高盛公司,近期不会开庭审理此案。
2010年5月9日晨5时35分,陈家酒后高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行驶于市区要道,将正在等红灯的菲亚特轿车撞出路口,造成两死一伤,事故发生后,陈家弃车逃逸。(记者 邹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