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日举行的北京市停车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少明介绍,以前交通协管员对违法停车的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2008年6月,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北京市交管局曾正式下发通知停止了这一行为。从今年4月1日开始,交通协管员发现违法停车行为后,将在车辆上粘贴《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通过照相或摄像机记录停车事实,然后填写《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一起报告交管部门,由交通警察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驾驶人在被“贴条”后,可以在24小时后登录交管部门网站查询是否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
李少明说,这次交通协管员粘贴记录告知单和报告单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以及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规定,交通协管员可以协助交通警察劝阻、告知并向交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者李志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