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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是难题锦湖轮胎召回再遇困难

2011年04月06日 10:51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距离锦湖轮胎事件已经过了 20天,但是却依然未公布召回细则,目前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给出解释:锦湖轮胎已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召回,而目前由于国内尚无轮胎方面的召回细则,所以相关部门还在就具体召回细则商讨当中。

  据悉,目前除了召回细则未出台而导致召回之间拖延以外,对于召回汽车厂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也展开的讨论。而在召回细则迟迟未推出之前,各地的商管部门已经开始对于锦湖轮胎产品的限制销售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轮胎作为汽车的关键性部件对于驾驶员、乘客甚至是行人的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车辆在行驶中如果轮胎发生故障将会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以编辑在最后给予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是要尽快解决召回事件以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这才是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第一顺序和条件。

  记者观察

  在某网站进行的一项有关 “锦湖轮胎谁的责任更大”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在已经投票的9392人中,有36.28%的3407人认为责任更大的是轮胎企业,他们的产品质量不过关对于消费者极端不负责。17.02%的1596名被调查者认为汽车生产商责任大,因为他们为了追求低成本没有尽到产品检测的责任 。

  值得重视的是,在该项调查者中占第一位的,竟然是政府相关部门,观点认为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不够,对于地方大型纳税企业开绿灯的责任最大。这部分调查者有4387名占总调查人数的46.71%。

  日前就早有报道指出,早在2004年及2006年,锦湖轮胎在美国就曾有过两次大规模的召回。而我国被广大消费者得知“锦湖轮胎大量使用返炼胶”之一消息是通过央视今年的“3·15晚会”。何以至此?政府监管不力的确令广大消费者质疑。直至目前国内至少有15家汽车厂家还在用锦湖轮胎。这些都与我国并未有因轮胎问题而进行的汽车召回先例,没有明确对于轮胎的“三包”规定有很大的关系。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上的不力,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大型企业对质量问题的疏忽。

  通过这样的调查结果记者发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消费者的维权认识也更加深刻而具体。他们不再肤浅地限于对直接责任人和企业的指责,已经能够把批判的目光指向了相关的管理和监管部门,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消费市场发展中的一件幸事。锦湖轮胎的问题也许还会纠结一阵,但是希望消费者对于政府部门的认识纠结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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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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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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