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汽车频道

北京“摇号令”后 首例“退车保号”案开庭

2011年04月13日 09:0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陈先生在本市“购车摇号”新政实施前,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如今发现该车曾出过多起事故,起诉经纪公司及旧车交易市场,要求全款退车、赔偿损失,并保留车牌号。

  昨日,庭审时,被告认为二手车“不存在故障”,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据了解,该案是北京实行摇号购车新政后,本市法院审理的首起“退车保号”案件。

  原告指责被告未告知车况

  陈先生诉称,去年12月19日,他和北京一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以8.95万元购买一辆二手别克车。当时他看车外观很新,并没试车。经纪公司也没告知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等情况。随后,该车顺利过户并上牌。

  陈先生称,几天后,他发现该车挂挡不动,后又突然前冲,导致自己驾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送修时,他被告知车辆内部有质量问题,4S店鉴定发现,电脑记载该车曾发生多起事故,直接影响到车的主要构件。

  陈先生认为,经纪公司没如实告知车辆实情存在欺诈。他起诉该经纪公司及旧车市场,要求撤销购车合同、返还车款,赔偿损失1万元的同时,还要求保留已获得的车辆号牌,避免“购车摇号”。

  被告否认出售“故障车”

  经纪有限公司认为,陈先生试车后才买车,车辆不存在故障,陈先生所说车辆损坏发生在买卖之后。

  旧车交易市场辩称,陈先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车辆在交易前发生了多起事故,如今该车已因陈先生发生事故而严重毁损,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已经存在现实障碍。

  两被告拒绝原告诉求,双方分歧较大,法院调解失败,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本市实施购车摇号政策后,丰台法院已受理7起二手车买卖纠纷,7起诉讼中的车主均要求“退车保号”。

  ■ 律师说法

  法院不会判决车牌归属

  昨天,北京市交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摇号购车实施之前,车牌号“随车走”,车辆发生变更,原车主不再拥有该车牌号。至于陈先生要求“退车保号”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法院尚未判决,不便表态。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蓓认为,车辆买卖和“保号”是两个独立行为。法院只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涉及赔偿等做出裁决。至于“保号”,车主需拿着法院判决去车管所,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可以保号。

  李国蓓称,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摇号购车”限制,有关机关应依法办理转移登记。因此,陈先生车牌有可能获得保留。

  ■ 另案

  备案二手车售卖引纠纷

  市民王先生诉称,1月23日,他和刘先生签订协议书,“连车带牌”购买刘先生名下已办理二手车转移备案手续的四辆汽车,刘先生负责车辆过户,王先生交纳了定金。

  3月28日,北京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可以带牌销售并办理转移登记。

  王先生称,新政出台后,刘先生称车价已涨不愿过户。因此,起诉刘先生交付车辆,并协助过户。

  昨日,顺义法院法官已向刘先生送达传票。

  刘先生称,原告王先生交定金后再未办后续手续,目前涉案车辆已经卖给他人。请求驳回起诉。(记者 陈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魏巍】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