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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醉驾要追刑责 2次酒驾要拘留

2011年04月28日 15: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下月起实施 两次酒驾要拘留 醉驾要追究刑责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交宣)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于5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驾和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据了解,5月1日起醉驾要追刑,2次酒驾要拘留,假牌假证至少罚2000元。

  醉酒驾车 要追刑责

  为了与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增加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对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终生禁驾。

  两次酒驾 就要拘留

  交警部门介绍,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假牌假证 最少罚两千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假牌假证车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5月1日起,醉酒驾驶,可判处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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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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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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