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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执行新规 醉驾吊销驾照5年最高处半年刑罚

2011年04月29日 15:50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五一”期间,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加大查处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饮酒驾车将受重罚。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车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最高可处以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

  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中的第91条做了较大修改,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哈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修订后的法规对醉酒驾车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将面临终生禁驾。

  此外,为规范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工作程序,保证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权,公安部起草的《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也将于近期出台实施。(记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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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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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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