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济南交警部门还通报了5月1日晚上发生的两起涉嫌醉酒驾驶肇事行为。其中两名肇事司机都已经达到了醉酒标准,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
5月1日晚上10时22分许,孙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明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按察司街路口时,与前方等交通信号的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造成前三车及其自驾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历下交警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人孙某某身上酒气较重,有酒后驾驶嫌疑。
交警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经对其呼气酒精检测达到醉酒标准。执勤民警按照程序组织武警医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抽血酒精检验。经血样检测,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4.3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5月1日晚上11时许,史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二环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药山办事处路段时,自行驶入绿化带,造成车辆损坏。
天桥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驾驶人史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立即组织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对其呼气酒精检测达到醉酒标准。经血样检测,史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41.2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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