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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北京9名司机因醉驾面临拘役

2011年05月04日 08:5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至3日,北京共有9名司机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其中3人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9人将面临至少6个月拘役。

  交管部门表示,警方将继续采取24小时不间断查处酒驾措施,对涉酒司机“零容忍”。

  外埠司机醉驾比例较高

  据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被查获的醉酒司机中,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最低的也达到了96.6毫克。酒精含量最高的是5月1日在密云一起事故中的驾驶员,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0.1毫克,已达到严重醉酒状态。

  醉驾司机中两人为本市户籍,其余7人为外埠司机,均为男性,最小的25岁,最大的60岁。除一人在东城朝阳门、一人在西城西便门被查获外,其余人员被查地点均为远离市区的支次道路。

  据了解,执法检查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首先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达到醉酒标准的,在民警监督下由有资格的医疗机构抽血,并由有鉴定资格的机关鉴定。

  “有人存侥幸心理,认为最多拘留几天就出来了。按照刑法规定,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处以拘役的刑事处罚。这已经是犯罪行为,要接受法律审判。”该负责人说。受过该刑事处罚人员,处罚记录将记入档案,成为“前科”这个终身的污点。

  酒驾检查点“前移”

  今后,交管部门将采取大规模夜查与专职小分队区域性分散整治相结合,并应用电视监控系统等科技设备,24小时不间断严查酒后驾车,确保查酒后驾车不留死角。

  交管部门将最大限度地选择不会严重影响交通的、适当的路段设点检查。针对外埠驾驶员酒后驾车比例高的特点,交管部门将酒驾检查点“前移”,在进京高速与城区路段结合部位增加检查岗。

  交管部门印制了“醉驾入刑”提示卡,明确了《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驾、酒驾行为的处罚规定,在各进京检查站向外埠司机发放。

  ■ 专家说法

  司机不签口供也难躲刑罚

  5月1日凌晨首例醉驾入刑案例中,民警对醉驾司机李俊杰出示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如果司机拒绝在这份笔录上签字是否可以躲过刑罚?

  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表示,刑事处罚不是根据是否签认口供来决定的,而凭借违法事实。交警在处理违法时,有执法记录,同时还有笔录以及醉酒驾驶人的酒精检查报告。这些就具备了违法事实,不管当事人签不签告知单,依然可进行行政和刑事处罚。

  执法过程可简化至1个月

  张金澎表示,刑事处罚涉及人身自由,审理程序不能简化,但可以加快过程。对醉驾的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性较大,由于事实简单、取证相对容易,只要公安、检察、法院各部门协调配合,一个月就可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绝对不能超6个月,因为拘役最高也只有6个月。”(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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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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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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