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汽车频道

最高法院副院长言论引热议:醉驾不都追究刑责?(2)

2011年05月11日 16:1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话要说

  不予严惩 怎能杜绝

  亮亮(1119137580):法律是个玩笑。

  祝愿(945803068):什么情形才算情节严重危害社会大?

  李连宇:意思是说有关系有势力的可以不用获刑吧?

  罗辉:那就喝吧!

  ㊣大髙粱齊(195800023):这就是在放纵醉酒驾驶。

  享受美好生活(467006226):为酒驾助威。

  美津和润(1051536672):难道第一个礼拜实行的法律就触动了相关利益者吗?

  jjm(596605937):政策模糊,执行起来就给一些人活动空间了。

  陈志国:醉驾不一定获刑,杀人不一定偿命,贪污可获减刑,法律怎么解释都行。

  金闳伟:醉酒驾车者全部是存有侥幸心理,又如高晓松一类,说的比唱的好,明知故犯。不予严惩,怎能杜绝!

  刘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惩治酒驾还有什么力度。

  摘自参与今日话题讨论的开心网和QQ网友发言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赵婕】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