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5月7日海珠区怡乐路交通事故进行通报:肇事嫌疑人杨某某供认自己酒后驾车;交警部门正对其办理逮捕。
5月7日2时13分许,杨某某驾驶粤A67×××号小型轿车至怡乐路碰撞行人李某某、郑某某,造成郑某某受伤、李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杨某某当场弃车逃离。
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对杨某某的查缉工作,5月8日晚,杨某某到交警部门归案。交警部门对其血液进行检验,未测出乙醇含量。警方通过细致调查,掌握了其酒后驾车的证据,杨某某也供认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据交警部门另行委托的检验机构检验,肇事车当时车速约为72.7-82.6公里/小时(事发路段限制速度30公里/小时)。
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此交通事故由杨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目前,交警部门正对杨某某办理逮捕。(赵琦玉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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