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飙车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5月15日16时50分许,吴某驾驶红色宝马M6轿车与一辆三菱轿车飙车,行至南京宁南汽配城二期南门附近,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冲向路北侧,将沿路北侧由东向西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昝某撞伤,昝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交管部门立即展开取证、调查。通过侦查,交管部门查明吴某在事发现场与他人追逐竞驶的违法犯罪行为,认定此案系飙车失控所致,并将肇事司机刑拘。23日,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以吴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雨花台区检察院批捕。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与他人在公共道路上进行车辆提速比试,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仍予以放任,致他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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