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全市(包括番禺、花都、南沙及增城、从化在内)所有出租车司机都可以回所在公司,领取2010年度的出租车燃料价格补贴,补贴金额为单车年补贴9041.72元。市交委要求全市各出租车公司,必须在财政补贴资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补贴款全额一次性发放给司机。
市交委昨日称,即日起,全市出租车和公交车行业2010年度燃料价格财政补贴开始陆续发放到出租车、公交企业。其中,今年广州出租车行业燃料价格补贴发放的范围为全市所有出租车司机。
市交通部门向各出租车企业都下发文件,要求各出租车企业成立专门的燃料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的相关工作,务必从资金到企业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全额一次性发放给司机,并做好司机签收登记工作。各出租车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截留政府财政资金。
市交通部门表示,今年发放的出租车燃料价格财政补贴是由市、区(县级市)财政部门直接划拨至各相关出租车企业账户。
如出租车司机在补贴年度发生过司机变更等情况,企业将根据新、旧出租车司机的营运时间,按比例发放燃料价格补贴,确保财政资金足额发放。
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市交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企业补贴资金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未将补贴款发放到司机或由他人代领等违法、违规现象,将依法从严处理。
市交委呼吁,一旦发现有出租车企业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市交委24小时热线电话“96900”进行投诉。
如属实,市交通部门将对相关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叶平生 交通宣 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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