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实施第一个月,唐山市共有7人因醉驾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另有5名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现正在审理中。
5月11日,唐山醉驾入刑首案迁西宣判,迁西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一醉酒驾驶者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后,丰南、滦县、滦南、迁西等地法院也相继对6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宣判,另有5名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起诉。(赵锡臣、张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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