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0%以上,吊销驾照。今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超速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达到吊销驾驶证处罚标准的涉事司机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为6月20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行动中,交警将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超速驾驶,影响车辆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据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处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此规定,我市交警部门研究制定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及快速路超速后,须吊销驾驶证的查处标准,具体为:限速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车速180公里/小时以上的;限速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车速160公里/小时以上的;限速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车速150公里/小时以上的;限速80公里/小时的快速路,车速140公里/小时以上的。(记者 赵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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