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有可能获刑:美酒哪有自由好!
据6月14日《新京报》报道,被关了整整1个月后,刘某走出了看守所大门。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北京丰台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既是今年“醉驾入刑”新规实施后北京判罚最轻的案例,也是首个获释的人。
让刘某当初没有想到,或认为非常冤枉的是:他这次失去自由,仅仅是因为他醉酒后驾车。“以前从没想过里面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失去自由真的不好受!”曾经是眼科医生的刘某坦言。笔者相信,这番话完全是一个自由之身痛失一个月人身自由后的肺腑之言。
也许,我们习惯了自由,便不觉得它有多么珍贵,好像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自由都会自然而牢靠地贴附在我们身上。刘某这回的特别经历却让他认识到:一个人拥有自由必须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则,尤其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你偏要头脑发热,哪怕是平时不以为然的酒后驾车,都会受到惩罚,甚至让你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自由。
或许,刘某该对自己的遭遇庆幸才对:若不是被警察拦下查出醉驾而收押,谁也不敢说他那天或以后醉驾时,不会发生惨烈的车祸。那样的后果,无论是路人还是自己或伤或亡,无疑都比因醉驾被查坐牢还要可悲得多。
因此,无论是朋友聚会,还是业务应酬,当喝得浑身血脉贲张时,请你千万不要乘势握着方向盘去飙车——醉驾入刑的新法规可不是闹着玩的,也许在你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可能进牢房。有道是:醉驾获刑方知晓,美酒哪有自由好;倘因贪杯出车祸,血沤惊魂更糟糕!
愿刘某狱中反思有所收获,从此远离酒驾;愿所有驾车人都以刘某为鉴,驾车之日决不喝酒,饮酒之后决不开车。毕竟,生活十分美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值得万分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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