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消协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有关汽车租赁的消费咨询投诉就比2009年增长了50%。省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市民在租车时一定要注意5点事项。
省消协介绍,前不久,李先生向哈尔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汽车,汽车行驶100多公里(行驶到绥化)时出现故障。李先生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让其在绥化维修后再回来报销维修费。经维修,维修费共970元,但该公司按在哈尔滨维修所需的费用来报销,只同意报销500多元,李先生认为极不合理。
另外,吴先生向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了一辆“比亚迪F3”汽车,并交押金3000元。几天后吴先生如期还车,商家称只能先退还2000押金,要10天后看是否存在交通违章再退还剩下的1000元。10天后吴先生联系商家退押金,商家却称挡风玻璃碎裂不予退还,吴先生表示当时退车时商家已检查清楚,现又称玻璃碎裂极不合理。
为此,省消协警示,消费者在租车出行前后务必注意以下5点:
一、租车要选合法商家,查看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合同细节不可忽视,合同中应说明车况承诺、车损理赔、租赁超时如何计费等内容。
三、提车之前勿忘试驾,消费者在提车时要检查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
四、汽车保险详细了解,一般情况下,租赁公司会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购买相应保险产品,而有些租赁公司为增加利润,并未购买相应保险,发生事故却让消费者埋单。
五、发生纠纷及时维权,消费者应保存好汽车租赁公司开具的一些收费单据和合同副本,以便出现纠纷时维权。(记者 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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