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汽车频道

停车点前“抢车位” 4的哥遭罚

2011年07月05日 15:2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本月起,交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共交通车辆违法整治行动。”成都市交管局民警介绍,在此期间,如有司机有连续交通违法的行为,交管部门会抄告其所在公司以及成都市交委,并勒令其单位拿出整改方案。

  “所有有违法记录的司机,必须先到交警分局完成交通法规学习,接着才能处理罚单,还会被列入‘黑名单’。”民警说。

  一小时内12名的哥被处罚

  昨日上午10点,一辆牌照为川AD73**的309路公交车正沿一环路行驶。在青羊宫路口,公交车准备往青羊上街左转时,为催促行人横穿马路,司机王师傅按了喇叭。随后,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拦下该车,王师傅被处罚50元。

  10点20分左右,4辆出租车在省医院门口的停车点位前排队,引起了民警注意。“我想停在点位里,但前面的车不让,我只有排队了。”的哥刘师傅不认为自己交通违法。

  排在最前方的的哥,同样急着为自己没停在点位里的行为辩解:“前面有辆出租车已开走了,我就在他后面,也算是在点位里上客吧?”这4名的哥尽管都在排队,但由于没停在停车点里,均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里,仅在一环路青羊宫路口,就有12辆出租车、5辆公交车因为交通违法,被民警处罚。

  1次违法司机就将进黑名单

  针对公共交通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理,成都市交管局民警称,所有违法司机都必须先到成都市各个交警分局参加法规学习,再处理罚单。“即使是现场开出的罚单,也要按照这个流程来处理。”

  在整治期间,一旦出现了一次交通违法记录,司机的名字将进入交管部门的“黑名单”。“黑名单”上的司机如有再次违法的行为,交管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公司安全负责人,和司机一同参加交通法规学习。

  “一旦出现第3次违法,将抄告成都市交委,并要求公司负责人给出最终处理意见。”民警称,针对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车辆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最终将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见违必纠、顶格处罚,并抄告其所属公司及交委。

  交管部门还联系了成都市各公交车、出租车公司的安全负责人,随时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

  昨日下午,在成都交警四分局,10多名公交车、出租车公司的安全负责人,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陶宁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吕思言】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