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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滞后 电动自行车禁令仓促出台遭质疑(2)

2011年07月08日 03:5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数量大 管理乱 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部分省市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在我国数量庞大,并成为普通市民热门交通工具,但长期以来由于管理混乱,造成“超标车”泛滥,超重、超速现象普遍存在。

  时速快“吨位”高成主流

  电动自行车是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工业,对收入不高、出行距离较远的市民来说,经济、便捷的电动自行车无疑是比较好的出行工具,城市的不断拥堵也促进了这一产业的迅速发展。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中国自行车协会了解到,全国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1 .2亿辆。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把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与电动摩托车相比,不用办理驾照的电动自行车的产量迅猛提速,近些年产量一直保持在2000万辆以上,去年更是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2954万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然而记者在北京、南京、石家庄等一些城市发现,电动自行车超标成常态。

  在石家庄和平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店,店主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喜欢高速度,没问题。”马力强、时速快、“吨位”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成市场主流产品,很多电动自行车甚至超过了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技术标准,达到60公里的时速。

  北京前门自行车铺经理李文辉是飞鸽集团天津自行车二厂电动自行车代理商,他说,3年前车铺主要卖普通自行车,现在80%的货都是电动自行车。比如飞鸽牌26式电动自行车1680元一辆,虽然说明书上写着小于等于40公斤,但光一个铅酸电池就17公斤左右,有的还是双电池,能不超重吗?当记者问最快能行驶多快时,他说:“35公里肯定没问题。”

  “一组12安的电池就要重32斤,一组20安的电池重量更是达到56斤,加上车体40公斤肯定不止。”南京瑞金路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营业员告诉记者,绝大多数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都超过这个重量。她说,“20公里最高时速也只是一个空头标准,一些杂牌车速度更快。”

  河北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文玉表示,据保守估算,石家庄市区及周边县区电动自行车拥有量至少有70多万辆,不客气地说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超标车”。现在的电动车销售市场销售确实有些失控,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市民来说电动车跑不快就没人买,所以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肯定是超过20公里的。

  入市门槛低杂牌多

  为了提速,一些市民还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石家庄一位电动自行车维修师傅告诉记者,只需要花180元钱给电动自行车加装一个电瓶,就可以增加续航能力。如果想提速,可以将原装电机换成超大功率电机,在原先时速超标的基础上,可轻松把时速再提高15公里甚至更多。

  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说,2009年12月,他们做过电动自行车检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隐患。就连人们熟悉的永久、飞鸽等知名厂商生产的产品也出现了超速、超重问题。

  当然,也有一些正规大品牌产品有限速装置。在捷安特电动自行车石家庄总店,《经济参考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询问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情况,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电动自行车时速都限制在20公里以内,每辆车都带有限速器,没有这个是不符合标准,不能出厂的。电动自行车都采用了鼓刹,可以保证行驶安全。

  由于对生产厂家的管理无序,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厂家也可进入市场。南京大陆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傅春金表示,目前整个电动自行车生产市场还是比较混乱的,一些不正规的厂商片面追求所谓的速度,既误导了消费者,也埋下了安全的隐患。

  屈建辉说,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过重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产生重力加速度,造成交通事故。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在试验中,一些电动自行车超过了50公斤。整车质量超标较重的品牌包括津顺达、捷牌、顺风鸟、伊万、潇洒、捷马、兰翎、派尔达等,共计11种电动自行车。

  观点

  不能一限了之

  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首席专家、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介绍,1995年第一台电动自行车在我国诞生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居民出行的重要工具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商有2000家左右,市场保有量达到1.2亿辆,而按照“禁电令”的标准,估计要有八九成的电动自行车要被淘汰,涉及面颇广。

  “旧标准早已不适应新的形势,新标准却迟迟出不了台。”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标准之争是目前电动自行车管理面临的最大困惑,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生产厂商和消费者也因此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加重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对混乱的局面。

  四部委下发的通知所依据的标准是由国家质监总局在1999年发布的《 电 动 自 行 车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 B17761-1999)。马贵龙介绍,包括此次四部委联合发文,社会各界对旧标准的热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旧标准规定的重量与时速早已落后,脱离了消费者实际需求;二是一旦明确时速在20-5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轻便摩托车,让其进入机动车道,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事故。“归结到最后,关键在于时速和重量的限定。”马贵龙说。

  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南京大陆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傅春金表示,如果按照旧标准,目前市面上电动车90%左右都属于应淘汰范围,这显然脱离了市场的实际,将产生巨大震荡。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动自行车分标委会已经召开了三次大的标准征求意见会议,分别征求各省市行业协会、生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各地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意见。之所以新国标还没有产生,源于管理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在时速和重量方面的意见分歧过大。

  马贵龙、祁宁清、傅春金等人均表示,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设定将牵涉到全国上万家企业和亿万家庭的利益,因此一定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指导思想不能是简单地一限了之,而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重量和时速的标准,如时速限制可提高至30公里,重量上限可放宽至60公斤。□记者 张涛 蔡玉高 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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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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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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