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今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社会关注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但要真正公开“三公经费”并不容易,因为部门预算中并没有一个“三公经费”的科目。
他说,目前国际上也没有“三公经费”这个概念,我国部门预算中也没有这个科目。目前公布的都是从其他科目中一点点扣出来计算的。由于统计的口径不明确,最后公布的结果就可能有偏差。
根据有关文件的描述,“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刘尚希举例说,因公出国(境)经费,说起来似乎很清楚,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因公出境可能有半年、几个月、甚至几天,同样是因公出境,有的是出国考察,有的是去学习、培训,或者参加国际会议,情形多种多样,是不是都要作为“因公出境”中的“一公”?又比如,公务用车经费的统计。有的单位有轿车、货车、客车,有的单位还有救护车、环卫车、警车,同一个单位车型有很多,是不是都要作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这“一公”?
因此,首先要做的是真正将“三公经费”的内涵界定清楚。(记者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