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方案应首要考虑消费者和司机
在保安人员不注意的情况下,本报记者最终“蒙混”入场。听证会一开始,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一位副处长就宣布对方案一进行修改,将原先“晚上10时至次日早上6时加收夜间附加30%”,改为“晚上12时至次日早上6时,加收夜间附加15%”。方案二保持不变。
听证过程中,有21位听证代表明确表示支持方案二,总体原因是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价格上涨因素,比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但不少支持方案二的代表还是指出了其中的不足。
“的哥”代表朱胜利一发言便引起在场所有媒体的关注,他表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调整对司机影响比较大。他赞同方案二是因为经过计算后发现,方案二的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并无多大区别”。
听证代表黄小彪则指出,设立联动机制是应该的,但前提是要让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得到更多的保护。他建议,联动机制应该是让出租车运价与整个运营成本“联动”。
其他赞同方案二的代表也提出“适当降低气价区间”、“下调基准气价”、“增加收取运营候时费”等建议,而徐兆峰、范永源、汪志敏等几位消费者代表,只是简单表示“赞同方案二”,便草草结束发言。
关于两个听证方案为什么都是涨价方案,广州市物价局曾解释说,本次听证会的目的是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的机制,即运价随燃料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燃料价格下调到一定程度时,出租车运价会相应降低。听证会不是涨价会,相反,正因为有了听证制度,一些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才不能轻言涨价。
打得起车就该付得起费?
在听证现场,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吴宏钢的发言尤为特别。在他看来,能够享受的士服务的人士,理应付得起的士费用,因此调整价格并无不可。
“我认为,乘出租车不是普通大众每天都要消费的交通方式。出租车点对点的服务方式是任何其他一种交通工具都无法做到的,连飞机也无法做到。”吴宏钢说,他觉得出租车价格稍贵也合理,大众只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关于这一点,听证代表黄志宁有不同的看法,她说:“出租车应该是越来越多的中等收入者的交通工具。”所以她明确表示“反对在方案中有任何涨价因素,联动机制只是一个机制,不应以涨价为目的”;她同时表示,35公里空返加收空返费可降低到20公里,因为出租车是“公交系统的补充”,短途的主要消费者是普通市民,应降低价格;但长途的主要消费者则是高收入的商务人群,可适当加收费用。2元钱的油价可保持稳定,方便司机。
听证会之前,也有公众质疑,为什么出租车的份儿钱不能降,出租车公司不能让利?物价部门的回应是,目前的出租车承包费基准价限价标准,是通过对行业成本进行核查,在充分考虑企业、司机成本构成与收益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的,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市物价局已分别发文要求下调400元、800元和100元/车·月。此次听证会的主旨是,取消燃油附加、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的机制,并不涉及承包费方面的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院长靳文舟则是修改后方案一的支持者。他认为方案二无法体现联动机制,方案一考虑了夜间、拥堵等情况,比较科学,他也提出了燃油附加费不应包含在起步价中,而应在运价中收取的想法。
对公众关于油价上涨的成本为什么由消费者承担的质疑,广州市物价局的回应是,政府近年来一直在通过发放燃料补贴等方法承担出租汽车行业燃料成本的上涨,企业也按政府要求降低承包费进行让利,但由于出租汽车是受益面比较小的交通工具,因此其燃料成本的上涨不宜全由政府、企业承担。听证方案按照乘客与司机主要承担、企业和政府有所承担的原则,合理设定了气价与起步价的对比关系。
另据广州市的物价部门介绍,根据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燃料成本占了单车运营成本的近40%,是单车营运成本构成中比例最大的一项。从2003年起,对出租车司机的强制性收费项目已经由原来的19项降为9项,收费金额降幅达46%;国家、市财政配套发放补贴,最近刚刚发放了燃料补贴1.74亿元;出租车企业对司机的收费项目2008年后也再次降低了收费标准。因此,政府与出租车企业消化燃料价格上涨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
广州目前出租车起步价为7元/2.3公里,续租价2.6元/公里,燃油附加2元/车次,候车计费及当车辆运行时速低于10公里时,计费26元/小时;载客车辆行驶满35公里后,表内自动加计50%空驶费。该标准从2002年12月起执行至今一直没有调整,而在此期间很多服务价格已经大幅上涨。
目前,北京出租车起步价为10元3公里,之后每公里2元。自4月9日起,燃油附加费涨到每趟2元。上海经过7月9日的涨价,出租车实际起步价已经变成了3公里14元 (其中含1元燃油附加费),之后每公里2.4元。林洁 通讯员 邱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