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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车辆不得使用军车号牌

2011年08月12日 11:0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根据全军的统一部署,8月份在全军开展“军车交通安全月活动”。昨天下午,省军区召开军车交通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军车运行秩序,严禁私自派车、出车和非驾驶员开车。

  省军区明确,要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严禁私自派车、出车和非驾驶员开车。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派车,要提高派遣审批权限,长途和跨区用车必须报省军区审批,严禁带车探亲休假、外出旅游。长途行车、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车队行驶,必须指定干部带车。

  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军车和驾驶员,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对驾驶作风恶劣、屡教不改的,要及时吊销其驾驶证,坚决清理出驾驶员队伍。对违法抄告次数居高不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还要追究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会议要求,今后无特殊情况,将不再核发新号牌。除新增编单位增配车辆外,原则上不再核发新号牌。根据总部文件规定,超标车辆一律不准使用军车号牌,已经使用的,要予以停驶整改。

  要严防军车及军车号牌丢失、被盗,一旦丢失、被盗,要及时上报,并通告当地公安和城市警备部门,共同追缴查缉。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严格按章办事。对违反规定使用军车号牌,尤其挪用、出租、出借,造成军车及军车号牌丢失、被盗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罚。

  又讯 笔者从昨日下午省军区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8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进入深圳和在深圳市区运行的军车,实行《准行证》制度。驻深圳单位没有《准行证》的军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一经发现,扣留行车执照和驾驶证;深圳外单位没有《准行证》的军车,一律劝返,不得进入深圳。

  据介绍,自本月实行路检以来,已在环深及环粤道路卡口检查过往军车904台次,劝返120台次,查扣假冒军车29台。(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肖建文 谢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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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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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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