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对冰城车位售价疯长的情况进行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连日来,许多市民致电本报表示,哈市部分区域车位售价已经高过房价,希望政府部门能进行规范管理,满足小区居民的正常需求。对此,哈市住房局、物价局等部门表示,对于哈市车位售价高涨的情况,他们将着手调研,限制小区车位销售人群,优先满足自住居民购买,此外将对过高的车位价格采取一些限制措施。
市民:车位售价被小区外人员炒高
“车位少,居住人多,不够用当然售价就高了。”对于目前车位售价高于房价的情况,市民王文致电本报表示,管理部门应该出台措施,对小区的车位配比数量做一定的要求,如果车位充足就不会造成疯抢了。
对此,市民郑鸣则表示,现在一些小区内有一半的车位是被小区外的人买了,有些根本不停车,就是为了涨价赢利,所以希望政府能监管车位的销售,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的使用,防止炒车位。
管理部门:售价过高将限价限购
对于市民反映的意见,29日,记者采访了哈市住房局、物价局、规划局等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他们表示,将着手进行调研,以采取措施规范车位的销售情况。
哈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已经开始管理车位和住宅的配比关系,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个关于配建停车场的暂行规定,今后哈市新建的住宅小区,每两户至少配建一个停车泊位,这会让新建居民小区停车难题大大缓解。
而对于市民提出小区车位优先满足自住居民的问题,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按照新的物权法,哈市也将逐步规范车位销售情况,在小区车位不够业主使用的情况下,限制小区外人员购买小区停车位。
虽然小区车位销售属于市场调节价格,但哈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有省外城市采取车位限价,如果哈市出现过多小区车位价格超高的情况,他们也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一些措施限制价格过高。
链接:
陕西出台首个
“车位限价令”
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强调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规范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要求从今年6月起,该省内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这意味着将车库和车位纳入房地产调控范围,车位不能随意涨价,并将加强租售监管。(记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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