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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务员醉驾丢职”是多此一举?

2011年09月06日 15:2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10月1日起将实行最新的交通违法处罚措施,其中“公务员醉驾将被开除党籍、公职,且终生影响入党入伍”这一新规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

  公务员醉驾 后果很严重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对外发布了修订后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酒驾的处罚尤为严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公务员醉驾将被开除党籍、公职,且终生影响入党入伍,不得担任律师、警察等。

  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酒驾出事虽是过失,但喝醉后仍然驾驶,仍是不折不扣的故意,直接威胁了他人生命。所以,将醉驾定为犯罪,地方法规也做出了相应调整。

  从新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来看,“醉驾很危险,后果很严重”,包括被吊销从业资格证、影响就业、面临经济惩罚、终身禁驾等。在办签证时,也有可能被某些国家或地区拒签。此外,还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醉驾丢饭碗 示范or造势

  广东此项新规一出台,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中山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指出,广东醉驾处罚新政对公务员加紧约束,对于彻底惩治醉驾等不良社会风气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一次冒险的酒驾就会丢掉公务员的铁饭碗,其约束震慑作用十分巨大。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志威认为,醉驾本身是可以避免的,而国家公职人员更应率先垂范,其行为才有公信力。

  为什么此次专门针对公务员群体做出严厉的处罚规定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交警透露,每次查酒后驾驶都会出现找人求情的情况,“确实查到过公务员,有些公务员醉驾后或拒检,或四处打电话求情,或态度蛮横,公务员的身份成了他们的‘保护伞’,这种风气必须肃清。”

  有人对此新规表示质疑。广州市民李健行认为:“这种规定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因为醉驾入刑,就是刑事犯罪。犯罪了的公务员,不开除干嘛?多此一举。”

  据了解,公务员触犯刑律,将被开除公职。事实上,“醉驾丢职”不仅仅是针对公务员群体。按照劳动法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普通民众“醉驾入刑”后可能也将丢掉工作。

  醉驾应严惩 关键要落实

  在广州,对于公务员酒驾的严厉规章制度也不是首次。从2009年开始,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就曾出台规定,要求“公务员酒后驾驶,除根据相关法规扣证罚款外,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省直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坦言:“过去的抄告方式,属于警告提醒,其应承担的恶果很多被‘内部消化’了,很多人不太当回事。”

  因此也让人们对此次新规的落实情况表示质疑。黄志威认为,公务员醉驾丢饭碗比纪检记过可严重多了,甚至可以全国推广。但不能朝令夕改,更关键的是真正贯彻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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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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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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