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10月下旬将召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通知,就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此次意见稿的出台,距离上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已经过去了将近7年的时间。
为啥汽车不能包换包退?
“汽车三包?没听说过!”在北京南城汇丰汽配城,笔者碰到了为刚刚购买的丰田汽车置办车窗贴膜、座椅套具等配件的车主陈先生。谈起汽车“三包”,陈先生一脸茫然:“汽车真的可以包换、包退吗?销售商能听咱的?”
听陈先生介绍,他前不久刚刚卖掉自己的一辆中华汽车。“那车是三年前花11万多元买的,保修期是3年6万公里,大的问题没有,但是经常有些小问题,光是门板就换了六七个,保修期一过,我索性就把它卖了。”
陈先生说,在保修期内,销售商会提供免费的维修和零部件更换的服务,每次服务态度也还不错,但是等保修期一过,自己就需要承担这些维修费用,既费钱又费时,所以只能忍痛卖掉,自己承担损失。
早在2004年1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然而,7年过去了,汽车“三包”仍是一纸空文。
“汽车是特殊商品,不是普通商品,所以不适用于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广州本田4S店一位销售人员表示,“按现行汽车售后服务办法,在正常的汽车保质期内,出现问题一般首先要协商,属于责任范围内的,销售商会提供修理服务。而对于部分零件,如真皮沙发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经鉴定确认,可以由厂家负责包换,销售商不承担赔偿。”
“特殊商品”,成为阻碍汽车“三包”政策推行的最大障碍。据称,一辆汽车的组成部件有3.6万个,而这些部件往往来自多家零件提供商。同时,汽车在消费者使用的过程中,会与石油供应商、其他使用者等第三方发生关系。因而,最终汽车质量责任的鉴定便变得十分复杂。这也是汽车厂家、销售商等长期不对汽车实行“三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包”能让多方从中受益
2009和2010年,中国汽车市场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最大新车市场,同时,消费者投诉也与日俱增。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20405件,同比增长51.1%。其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55.5%。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认为,汽车产品虽然是特殊的商品,但是它更有商品的一般性,而且一般性大于特殊性。正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当下管理部门以及汽车的制造商、销售商等不容回避的问题。
刘俊海认为,汽车产品“三包”条例表面看,可能会对汽车生产厂家造成一定的压力,但实际上它迫使汽车厂家更关注产品质量,把产品做得更好,避免过多出现退、换、修的情况,会相应降低由此产生的成本和损失。“从长远来看,推出汽车‘三包’政策,对于中国的汽车产业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而利益多方能够从中获得共赢。”
分析人士指出,汽车“三包”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上。目前,有关汽车维修服务规程、车辆预检、车辆修理、质量检查等重要环节及质量要求已逐步规范、完善,“三包”基本具备可操作性。希望这次“征求意见”后,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让汽车“三包”不再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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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包”,是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这次发布《意见稿》规定,产品售出30天有问题可免费退车,而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故障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
(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