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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中汽协唱反调

2011年10月17日 15:0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孟庆利报道:本月下旬,国家质检总局将对9月21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进行立法听证。经历七年难产的汽车“三包”政策有望进入实质的解决阶段。但对于汽车“三包”政策,车商却反应平淡,甚至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记者了解到,汽车“三包”规定,主要是要明确家用汽车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根据《意见稿》,家用汽车的整车“三包”有效期不应低于两年或者4万公里,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同时,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而在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一位经销商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汽车这一产品不像其他家电,构造较为复杂,对于损坏、严重损坏等概念很难界定,而且现在汽车品牌都有自己的保障政策,如现在有车型是5年或10万公里的质保,“三包”也不必要。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表示“条件尚不完全具备”。据中国之声报道,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日前代表中汽协发表看法认为,汽车行业对汽车产品实施“三包”始终持积极态度,但是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配套体系并不健全。

  叶盛基表示,汽车作为一个特殊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当前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做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而叶盛基还认为,过高和过度的“三包”要求,势必导致成本提升,从而加重消费者负担。

  孟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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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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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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