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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存隐患 汽车三包须防经销商“只修不换”

2011年10月26日 09:3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将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召开听证会,这是时隔6年后,汽车“三包”再次进行立法听证。 昨天,在听证会召开前夕,记者分别采访了中汽协和乘联会,虽然同为中国汽车行业的组织,但中汽协和乘联会立场迥异。

  中汽协:当前“三包”配套体系不全

  中汽协副秘书长叶盛基在本月中旬举行的月度通气会上曾公开表示,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配套体系并不健全。

  叶盛基表示,其一,汽车作为一个特殊产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而当前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做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其二,汽车的成本主要由研发成本、生产成本、采购成本以及广告成本、管理成本和售后服务等组成,过高或者过度的一些汽车“三包”要求,势必会大大增加汽车企业售后服务成本和总成本,这无疑也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其三,汽车产品“三包”涉及消费者、销售商、维修商、制造商和鉴定机构等,中汽协认为汽车产品“三包”规定除了规定销售商、维修商和制造商义务的同时,也应当明确规定消费者和鉴定机构等有关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以避免过度的维权行为发生。

  昨天,中汽协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叶盛基的观点便是中汽协对汽车“三包”的官方观点。

  乘联会:“三包”新规仍留缺口

  全国乘联会则认为,汽车“三包”不能不动,应该先推进起来,再在实践中使之完善。

  “‘三包’不仅对消费者有利,对进一步提升厂家的服务意识和强化渠道管理都是好事情。”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称,近年我国汽车产品质量提升很快,真正存在质量问题的汽车产品并不多见。“事实上,当前虽然没有‘三包’,但消费者如果不凑巧买到了存在质量问题的汽车,还是会通过媒体曝光、打官司等途径维权,对经销商和厂家而言,这不仅影响信誉,也要牵扯很大的人力和物力。”

  崔东树同时认为,“三包”一经实施,将对厂家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一是厂家必须完善经销网络布局,当前县乡市场二级网点经常是以卖车为主,缺失维修服务,很难实现“三包”;二是厂家必须严格管理经销商,经销商直接面对消费者,能否依法办事有赖厂家的监管;三是汽车经销商维修能力的提升迫在眉睫。

  崔东树分析说,此前车主发现汽车出现问题,经销商为图省事,会更多采用换件的办法。而今天将听证的“三包”新规则规定换了三次配件就要退车,或许部分经销商会在利益驱动下,轻易不更换配件,而是反复修理,这需要引起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的注意。(记者 王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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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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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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