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4:应建第三方鉴定机构
【条款】
第三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发生争议的,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可以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或者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争议双方要求调解的,可以调解解决。
【声音】
全国工商联代表韩峰提出,应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以便权威公正地处理相关规定,保护各方利益。与之同一观点的代表不在少数,均认为争议的处理,应建立一个权威的鉴定机构强制统一鉴定,防止相关企业推诿和不认同对自己不利的鉴定结果,造成争议事件难以解决。“质量问题由第三方说了算,省得扯皮。”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龙武军表示,期盼第三方鉴定机构尽快建立。
■网上热议
网友:检测费应由国家财政垫付
在官方的听证会进行热烈讨论的时候,对汽车三包话题感兴趣的网民也在网络上展开热烈的讨论。第三方机构认证应该如何操作、保修期限到底怎么设置合理、时隔7年重新启动的新规能否如期执行……这些话题成为“网络听证会”关注的焦点。
第三方认证:由竞争对手检测分析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如若汽车需修理或退换,销售商将要求消费者出具第三方机构的认证。消费者对此普遍认为,鉴定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动辄上万元的鉴定费用对消费者来说维权成本太高。
一位网友认为,检测费应该由国家财政垫付。他表示,不必担心这笔费用会太大,如果是消费者无理,可以记入此人信用记录;如果是汽车厂败诉,由他们承担N倍的罚金。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第三方机构可以由生产厂家来充当,网友“刘伟-光存还储呢”表示,第三方机构认证应该如医疗事故鉴定一样,举证倒置,由厂家提供无过错证据,而网友“爱问还”则支招说,“可以由国家委托、由竞争对手检测分析,估计会发现不少隐患。”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与这些网友的观点一致,认为政府要投资或支持建立独立公正的汽车质量检测机构。一方面,汽车这样的复杂机械一般的通用质检机构检不了;另一方面,大部分现有的汽车检测机构都按盈利性企业运营,独立性、公正性不够强,很难保证这些机构不会“吃了原告吃被告”。
推行时间表:“如期实行”占上风
7年前,国家质检总局曾经就汽车三包征询过各方意见,然后就没有了下文;时过境迁,这次征求意见是否最终能开花结果,各方意见依旧无法统一。
大部分网友认为,关注度如此之高的事情应该会如期实行。网友“尚舞蜗牛”的理由是,“前面已经有一个汽车三包夭折事件,这一次如没有十成的把握就不会二次拿出来说,否则政府的威信也必然打折。”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次推行起来依旧很难。“小巍笑语”认为,“我看这次肯定推行不了,汽车商热情度不高,时间不成熟。”
此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曾表示,新车的质量问题好办,各厂家都有标准。但使用中的问题,目前尚缺乏制定标准。比如超载,如果超过20%,应在产品承受能力之内,超载100%甚至更多,应该是使用者的责任,那么,超载50%呢?出了问题算谁的?“三包”规定出台,也只能从可界定的方面提出一个框架,真正顺畅实施,路还很长。(肖丹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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