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昨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30天包退换是否太短”成为与会代表的争议焦点。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在接受中新网汽车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应当以行驶的公里数为主,才比较公平。
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邱建国表示,“我们再给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的书面意见汗里面也提出来,希望对这个30天能够成为一个不注水的30天,充分考虑到消费者在付款,买车开发票以后,还要办理各种手续,还要办理牌照等等事项,应当以行驶的公里数为主,才比较公平,比较妥当。”(中新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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