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酒后驾驶纳入刑事犯罪行列。据东莞市交警部门统计,酒驾新规定实施半年来,全市查处酒后驾驶186起,其中醉驾139起。5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因酒后发生事故29宗,造成2人死亡(比去年同期下降75%),28人受伤(同比下降5.15%)。
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民警介绍,从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情况看,呈现出一些明显特点:一是男驾驶员占绝大多数,女性驾驶员酒后驾驶非常少;二是醉酒驾驶的机动车类型主要是小型客车和摩托车;三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主要发生在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四是从案发时间来看,几乎都发生在晚上,且以22时至次日凌晨3时居多。从案发原因来看,大约有一半以上是因发生事故而案发。
酒驾入刑后,驾驶员的态度出现了两极化。大多数驾驶员都不会酒后驾车,个别驾驶员则是“明知故犯”。虽然法律加重了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机关整治酒驾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一些人仍抱有侥幸心理,饮酒甚至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执法现场记录制度,严格执法。(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闫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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