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车型紧俏加价才能早提车,北京某路虎4S店女销售员耿某瞒着公司,将加价的5万余元私吞。昨日,被指控诈骗罪的耿某在朝阳法院受审,称在公司的指导底价基础上加价是营销手段,自己错在不该私吞加价部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无牌车出车祸曝出加价费
办案人员介绍,今年5月,樊某驾驶购买仅10天的新车行驶到唐山地段时发生车祸致1死两伤。该车没上牌照,没有行驶本也没缴保险。面对交警询问,樊某称车是在北京朝阳区一家路虎4S店买的。买车时,因他拒交3.8万元提车加价费,买车发票被4S店扣押,他因此没法办理上牌、保险等手续。接受完交警处理后,樊某找到4S店索赔。
4S店经查,发现樊某选好车后,该店女销售员耿某称需先交3.8万“介绍费”才能提车。因着急用车,樊某给她写了张欠条。但耿某怕樊某反悔,于是在其交完车款后将汽车销售发票扣留。
4S店举报店员私吞加价款
检方介绍,随后,4S店为樊某换了辆车,重开销售发票,并办齐了手续。接下来,该4S店开始彻查耿某的销售记录,发现耿某在卖车给另一顾客唐先生的过程中,曾私吞了5万余元。4S店于是向朝阳警方举报耿某。
检方指控称,今年3月,耿某担任该公司销售顾问期间,以加价提车为名骗取唐先生5万余元。因耿某主动认罪,家人退赔了赃款,她得以取保候审。
受审自愿认罪称不该私吞
耿某今年26岁,北京人,大学文化。昨日上午,一身便装的她独自到法庭受审。据其当庭供述,2009年4月到今年4月,她一直在北京某路虎4S店做销售顾问,但离职以后被揭出加价费的事。
耿某称,新车的市场价不断波动,顾客交定金时店方不会承诺成交价,以便提车时可以调整价格。公司每天开会给出指导底价,出于营销和预防顾客杀价考虑,销售员的报价都会比指导价高。唐先生看好的这款车指导价是125.8万元,她说车型紧俏买的人多,要提车得多加5万,但没有票据,唐先生同意了。唐先生交过车款后,她从中扣了5万余元。
耿某自愿认罪,称不该私吞这笔钱,保证今后再不贪小便宜。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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