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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明年起实施 87%乘用车税负降低或不变(2)

2011年12月19日 08:58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新能源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这位负责人介绍,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增加了多项税收优惠: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授权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此外,车船税法保留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没有依法缴纳车船税将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检验手续

  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应当一并缴纳车船税,如果已经自行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应当提供机动车的完税证明。”这位负责人介绍。

  “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明年是车船税法实施的第一年,请纳税人在办理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手续时,要按照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与纳税相关的相应凭证。”这位负责人还介绍。

  据悉,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对于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将对车船税完税情况实施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记者 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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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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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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