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来完成。
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以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截止于2012年1月8日。
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
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代表作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代表作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就应保证研究的独立性。课题负责人来自客车厂家,如何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公司已有技术条件套用在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他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排除竞争对手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厂家将被排除在外。据此,校车标准是否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在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但如果客车厂商只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保证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当然也要控制成本,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应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
更长远地看,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被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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