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药品包装应标“驾驶等级”
2012年01月16日 08:2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在昨天的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金莉建议在药品包装盒上标注“驾驶等级”。
现在对于酒后驾车的危害,人们已十分清楚,但服药后驾车有时同样会威胁生命,却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金莉说,有些药物有镇静作用和催眠效果,有些药物能引起焦虑和兴奋,常见的感冒药、止疼药等都含有这些成分。服用这类药品后对驾驶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建议在此类药品的药盒上标明“驾驶等级”。
金莉表示,药盒上的说明,建议采用图文并茂的直观形式,最好将不同药物,根据用量和患者情况对人的影响分三个等级,一级是黄色,即“驾车要小心”;二级为橘红色,提醒患者“开车要非常小心”;三级是红色,警告服药后“小心,危险,禁止驾车”。她说,这样患者在拿到药后,就可根据药盒上的标注决定是否独立驾驶,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记者孙雪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