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校车安全不仅仅是“标准”
尽管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在日前审查通过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例》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围绕校车安全的标准之争并没有完全平息。作为起草企业之一,宇通由于被认为涉嫌“绑架”技术标准,饱受质疑,更有人为此呼吁莫让标准之争成车企利益之争。
不可否认,对于校车安全而言,标准固然重要,但是就当前我国国情而言,其绝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事实上,仔细分析近年来所发生的一系列校车交通事故,包括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并无一例是因车子本身不符合“标准”而引起的,相反,闯红灯、超载、逆行、违法改装等,才是酿成事故的真正罪魁祸首。倘若一味地纠缠在标准及市场利益分配上,而对真正事关校车安全的关键问题视而不见,我以为,这场讨论就有点偏离制定《校车安全条例》的初衷和本质了。
那么,解决当前校车安全的关键点在哪里呢?首先,就是要明确主管部门权责,强化运营监管。大家知道,在我国公安部负责交通秩序,教育部负责学生教育。校车与这两个部门看似有关,但又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而有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交通运输部在某种程度上又缺位,让校车运营和监管实际上处在真空状态。一旦出现事故,在划分责任时,就出现互相扯皮。反观美国,负责校车管理的部门主要是交通部,并有一系列交通法规和制度做保障,使校车成为美国一大特色,也成为全球校车的典范。所以,我以为,当务之急就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只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对司机的选拔、校车的使用等运营环节实行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才有可能。
同时,要落实好资金来源。统计显示,我国目前小学阶段在校生为1亿多,在校中学生不低于5000万,而一辆专用校车就要几十万元,再加上每年几万元的运行费用,如果真要普及校车,这不是一个小数目,钱从哪里来?《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提出,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然而,分担比例究竟是多少?如果不能具体明确,执行起来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而对中西部以及其他财政比较困难的地方,只有中央财政支持给予更大倾斜,才有可能真正解决校车运营资金难题。
当然,从更深层次来看,解决校车安全问题,还应尽量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应该说,近年来,一些地方较大规模地撤点并校,确实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但也有不少地方,由于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并校,致使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不得不长途跋涉地上学,事实上成为校车事故频发的“间接推手”。如果我们能够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上学,或许更能从源头上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杨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