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缺失 汽车备胎:“有备”能否“无患”?(3)
维权机构:让备胎使用“有备无患”
根据重庆市的调查结果,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呼吁全社会关注汽车备胎的安全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经营者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提出,汽车消费在我国生活消费市场还属新兴领域,消费者对汽车备件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还比较陌生,经营者作为汽车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主导者,应当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备件的相关情况,尤其对与标准配置不一致的设备和配件及使用方法,应通过规范销售人员口头介绍、合同明示、说明书醒目提示等方式,尊重并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避免因消费者不了解而误用、不当使用而造成的安全事件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出台备胎配置规格标准。
中消协认为,在当前中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使用环境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异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应将备胎等相关配件的配置标准纳入到汽车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规范中,以期更好地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另据了解,在调查中,一些汽车经营者反映:汽车配置非全尺寸备胎是国际惯例。然而,多位专家认为,这不适应中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而且就目前我国路况和汽车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全尺寸备胎对中国消费者十分必要,特别是在维修条件薄弱、道路状况恶劣的地区,一个全尺寸备胎对于消费者而言,是驾乘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汽车厂商应不为所谓的国际惯例所囿,提高备胎配置标准,配备与常用轮胎规格、材质一致的备用轮胎。新华社记者 常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