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机发生酒驾行为需去执法站接受处理
随着交管部门网络完成升级,实现全国联网,本市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有了新变化。交管部门昨天表示,本市司机发生酒驾行为需去执法站接受处理,外地司机在京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不再现场直接缴纳罚款,而需前往银行缴纳。
随着春节前交管网络系统和公安部实现全国联网,本市司机在外地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也必须接受处理,否则无法在京进行验车。除此之外,本市司机在酒驾行为之后以及外地司机在京违法之后的处理也有了变化。今后,这两种违法行为被路面警力查获之后,交警将会给违法司机出具相关凭证,司机需先到执法民警所在交通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理,接受处理后凭行政处罚决定书才可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
其中,酒驾司机被民警查获后,民警不再直接开具处罚单、告知书等单据。取而代之的是仅开具一张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这张凭证上记录着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车牌号、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实行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而且,这一措施,对于本市司机及持外省市驾照的司机同样适用。
另外,今后,持外省市驾照的司机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缴纳罚款也不再“走”现金,200元以下罚款的外地司机一律前往工商银行缴纳。
新办法老办法酒驾处理司机持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24小时以后、15天之内到所属执法站接受处理。接受处理后凭行政处罚决定书才可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民警用POS机可以当场开具处罚决定等通知书。司机持处罚单直接去银行缴纳罚款。 外地司机缴纳
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司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前往工商银行缴纳罚款(目前只能在本市工商银行缴纳),现场罚款仅适用于非机动车和行人。持外省市驾照的司机,在本市发生200元(含)以下罚款的现场违法行为,如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行驶的,民警可现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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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将区间测速整治超速车
昨天,市交管局与市交通委路政局、市交通委运管局、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发布通告,将采取“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严厉处罚、奖励举报等方式整治超速超员超载超限和疲劳驾驶。
四部门在通告中称,对超过规定时速50%的,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00公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将联合实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根据进口、出口距离和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并在出口处依法处罚超速车辆。
对于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通告要求各省际长途客运站加强对进出站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超员客运车辆进出站。客运企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强行招揽旅客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交通路政部门将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员,以及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将被处以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对存在非法改装营运货车行为的,由交通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超过12分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同一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载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交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巡逻管控,特别是对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等客运车辆加强检查。发现驾驶员疲劳驾驶的,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要求更换驾驶人或引导客运车辆进入服务区落地休息。
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举报者,相关部门将给予奖励。交管部门开通电话(122)、短信报警平台(12122)受理群众举报。(记者钱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