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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产业转移不是简单复制

2010年12月31日 08:5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泛长三角合作正在不断深化。日前,安徽与上海、江苏、浙江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皖江示范区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把共同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列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重要议题,为皖江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

  皖江示范区仅是产业转移的一个缩影。随着“西部大开发”、“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的相继实施,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等投资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对境内外资本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重庆市、安徽省、四川省实际吸收的省外资金分别约1500亿元、4011亿元、5000亿元,同比增幅约84%、50%和35%,而湖南等省吸收的省外资本也明显增加。

  可以说,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呈加速趋势。目前,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相对紧张,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土地、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市场和发展潜力较大。

  对于稍显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而言,承接产业转移是一次不容错过的发展良机。30多年前,东部沿海地区就是利用率先开放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紧紧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历史机遇,承接发展了大量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加工工业,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十二五”时期,产业转移有望继续方兴未艾。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把产业转移作为“十二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不过,在机遇同时也是挑战的面前,中西部地区必须认识到承接产业转移不是简单复制,要学会在承接中转型,在转型中升级。

  首先,东部沿海地区向外转移的行业主要是对资源依赖性较强的上游,如劳动力密集型的玩具、制衣、制鞋产业,耗能较大的陶瓷、水泥产业以及矿产资源加工产业。因此,中西部地区要选择性承接,且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避免东部沿海地区曾经走过的发展弯路,即经济发展了,但在环境和资源方面付出了过高的代价。

  其次,中西部地区远离口岸,运输周期长且成本高,对外联系不够畅通,物流、金融、保险、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为此,中西部地区有必要从软硬环境两方面入手,积极改善当地承接条件,消除制约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产业转移效率。

  再次,承接产业转移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政府重在规划引导,优化环境,完善市场秩序,切不可越俎代庖,更不要为了G D P而硬性层层下招商引资指标,违背发展初衷。(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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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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