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1月4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日宣布,2011年继续执行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减免政策,减免内容与去年一致,减免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称,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今年继续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据介绍,具体减免项目包括: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收取的品质检验费,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和动植物产品检疫费,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实验室检验、鉴定项目收费等。
2010年,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累计为福建外贸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资企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达1500多万元人民币,涉及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8万批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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