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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安全风险 专家称应加强监管

2011年01月06日 16: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将在本月发放,支付宝、快钱等17家支付机构将竞走网银江湖。详细情况我们来连线中央台记者赵明明:

  主持人:据了解,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已有300多家,在市场快速扩容的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哪些风险?

  记者: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作为目前主要的网络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首先是存在网络安全风险。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遭到攻击,威胁用户资金安全;二是网上支付应用系统本身存在的安全设计上的缺陷可能被黑客利用,危害整个系统的安全; 三是计算机病毒可能突破网络防范,入侵网上支付的主机系统,造成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

  除了安全风险,还有金融风险。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可能出现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同时由于网上交易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使第三方支付可能成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诈骗的手段。而金融风险中危害最大的是资金沉淀。根据当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可以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上停留3至7天,这样,支付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计的资金沉淀。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非常巨大。如缺乏有效资金管理,就有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

  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必须解决其在法律上面临的难题。在法律责任方面,国家并无专门法律调整网上支付法律关系。如果第三方支付的这些安全漏洞得不到解决,势必成为第三方支付发展的瓶颈。

  主持人:虚拟货币对实体货币的正常运行是否也造成一定冲击?今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如何监管?

  记者: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前国内互联网已有几十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虚拟货币在流通,并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虚拟货币对实体货币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逐渐加强。首先,虚拟货币具有冲击真实金融体系的现实性。随着虚拟货币的逐步发展,虚拟货币有了向真实货币进化的可能性。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由商家发行,与人民币甚至可以“兑换”,虚拟货币使网络企业从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中央银行才拥有的特权——货币发行权,任其发展下去,无疑将引发金融混乱。对实体货币、实体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专家认为,虚拟货币的发行由互联网服务商自行决定,其货币发行行为不受监管,但其已具备了实体货币的职能。因此必须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虚拟货币的监管。

  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首先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的监管。应规定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自有账户与用户沉淀资金的账户相分离。同时建立第三方支付保证金制度,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在其开户银行存有一定金额或交易比例的保证金, 一旦第三方出现问题, 银行可以立即冻结这部分资金用以抵御风险。最为重要的是制定明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牌照发放制度,加强交易环节的监控,建立交易风险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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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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