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五末期,我国快递日业务量突破1000万件,进入世界前三位。如何正确看待我国快递业务量进入世界前三位呢?
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快递业发展环境有了重要改变。修订后的《邮政法》首次将快递业务纳入调整范畴,确立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提出了鼓励竞争的原则,极大地释放了快递行业的发展活力。
在政策上,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快递营业税税收政策,降低了快递企业的实际税赋。与中国民航局联合出台快递与民航业协同发展意见。20多个省、区、市较好地解决了快递车辆进城通行等问题。在协调企业建设用地、工商登记政策等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
依法有序推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颁发许可证5889件,占快递市场90%以上份额的快递企业依法获得经营许可。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初步建成,实现政府与主要快递企业运行数据的实时对接。
在市场准入基础上,市场秩序不断改善。建立健全了快递服务评价体系。完成申诉中心建设,畅通用户申诉渠道。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立足服务,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另外,组建了中国快递协会和各省、区、市快递协会,第一次在快递领域建立起代表企业、联系政府、服务用户的行业组织,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搭建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平台,推进与信息服务业、制造业、金融业和高端服务业的跨行业战略合作,快递发展空间和领域得到拓展。
快递企业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环境和机遇,加快整合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加快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新格局。市场化、网络化、规模化、品牌化程度不断提高。2010年快递业务收入完成573亿元,快递业务量完成24亿件,快递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但是,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邮政快递业务量看,我国虽然已经跻身世界前三位,但我国快递人均量远远落后国际水平。2010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虽完成24亿件,但全国人均不到2件,低于国际上人均4.1件水平,更远远低于美国人均26件、日本人均25件的水平。
为此,国家邮政局宣布,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下大力气优化快递发展环境,鼓励快递企业创新运行机制,推动企业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促进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制造业协同发展,依托综合运输体系,增强能力建设,加快向综合型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变;加快实施以企业为主的“走出去”战略,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记者 常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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