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保税区13日通过了由海关总署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联合验收组验收,标志着海口综合保税区具备了正式封关运作的条件。
海口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93平方公里。海口保税区管委会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规定,对海口综合保税区1.93平方公里区域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并于2010年12月20日通过了海口海关会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预验收。
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海口市总体规划的老城组团、老城经济开发区内,西邻全国25个枢纽港之一的马村港,靠近规划中的粤海跨海大桥,海陆空交通发达,是海南省综合交通枢纽和西部工业走廊的龙头。
海口综合保税区具有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政策优势,将与洋浦保税港区形成错位布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主要以保税物流为重点,带动物流配送、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的发展。
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当日听取了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关于海口综合保税区建设筹备和海口海关关于海口综合保税区预验收情况的汇报,并对综合保税区内基础设施、隔离设施、卡口设施等进行实地勘察,观看视频监控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卡口通关演示。
联合验收组经过综合评议,一致认为海口综合保税区各项基础及监管设施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海口综合保税区验收。
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吕伟红表示,近年来综合保税区为中国构筑高层次产业结构、促进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正逐步成为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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