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低收入家庭告别收不抵支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19日发布数据,据对哈市5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占调查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2010年人均总收入8011.3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6843.3元,同比增长20.4%,高于全市平均增幅9.9个百分点,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 16.1%;人均消费性支出5933.3元,增长4.3%。扭转了2009年低收入家庭收不抵支的局面,实现人均盈余910元。
数据显示,低收入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5367元,增长21.7%,占总收入比重67%,拉动总收入增长14.2个百分点。增长原因一是哈市经济快速发展,为低收入者工资增长打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从2010年7月1日起市区最低工资按840元/月新标准执行,为低收入就业者工资的增加提供了保障。
低收入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2345元,增长12.5%。增长缘于惠民政策的落实:政府出台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的政策,并首次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2009年10月起,市区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300元提高到310元;2010年12月起哈市市区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人均162元提高到182元,并对相应群体发放物价补贴;物业服务费用等低收入家庭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调宣 记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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