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威海市分行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协议签署之前,农业银行山东分行的工作人员向威海渔业企业及渔民代表做了一场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培训。在半岛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成为金融机构主推的一项重要业务。
解企业燃眉之急
众所周知,渔业经济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特点,不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会遇到融资问题。尤其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转型过程中,往往耗资巨大。由于大部分资金投向生产领域,渔业企业在陆地上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少,难以通过抵押贷款获得银行的大笔资金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金融机构将目光瞄向了渔业企业拥有的海域使用权。2004年10月,荣成农村商业银行(原“荣成农信联社”)在俚岛信用社办理了第一笔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金额480万元,成为全国首家开办海域使用权及海上物资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孙明是一家海水养殖场的业主,2007年前由于资金短缺,养殖场规模始终无法扩大,设备落后,四处筹资未果只能勉强维持生计。2007年下半年,其注册成立大海水产公司后,依靠荣成农信联社的“海域使用权质押贷款”扩大了养殖面积,引进了先进养殖设备,2008年,其产量比上一年翻了一番。
评估体系亟需建立
自2004年以来,威海市各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400多宗,支持贷款近30亿元。
“总体上还存在项目少、金额少、参与企业少等问题,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巨大潜力还没有得到发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通过国务院批准,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明确提出,要开展海域使用权、船舶等抵押贷款。这为威海蓝色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也为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契机和平台。”威海市副市长唐会礼说。
目前,海域使用权尚无确定的价值确定和评估方法,海域使用权的价值评估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一个瓶颈。
农业银行山东分行的马飞介绍,农业银行在确定海域使用权抵押价值时,按照综合价值确定。按照取得价值的20%和评估价值的80%之和确定抵押价值。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
按照这样的价值评估方法,企业获得的贷款支持是比较低的,难以满足企业的大额资金需求。许多企业采取海域使用权与海上物资一起抵押的形式,这就在无形当中增加了贷款手续的办理难度。 记者 彭辉 本报通讯员 林永波 延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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