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虚高难承受 专营模式遭诟病
截至目前,全国有至少200多个大中型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放开了限制,但围绕着烟花爆竹价格的争议和“斗争”就没有停止过,花炮价格虚高成为一大弊端。
“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价格”
由于烟花爆竹一次性消费品的特性,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少对产品的内在质量进行仔细的考虑,人们习惯性地使用价格作为唯一标准。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负责人曾经在一次会议上进行过这样的估算:按北京300万个家庭计算,每个家庭平均购买200元的烟花爆竹,那么消费的总金额将达到6亿元。
如此巨大的市场足以吸引全国各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目光。而与估计数字不符的是,烟花爆竹“禁改限”的首个春节,北京市场正规烟花爆竹销售总额仅为5500万元,巨大的差额到哪里去了?
与北京相邻的河北、天津的一些村庄,每到年底便会突然红火起来,无数京牌车辆涌入村落,带回成箱的烟花爆竹。这些烟花爆竹有些来自江西、浏阳、河北等地的正规烟花爆竹厂家,有些则来自内蒙古等地的一些手工作坊。
1000头的鞭炮只需要几元钱、十几元钱,大型的组合烟花不过二三百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北京街头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000头的鞭炮要卖到50元左右,打着“奥运题材”的“网幕烟花”一度卖到2380元的“天价”。
“说到底,烟花爆竹的最大功能就是娱乐,不会有人真去数1000头的鞭炮到底响了多少”,一位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者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烟花爆竹消费是典型的冲动型消费,你没法通过包装和宣传猜到产品的实际燃放效果,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更不会去费心研究是什么样的技术造成了这种燃放效果。可以说烟花爆竹消费过程中,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价格。”
由于烟花爆竹一次性消费品的特性,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少对产品的内在进行仔细的考虑,人们习惯性地使用价格作为唯一标准,将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的产品,与将安全、运输、审批等多个环节的成本忽略不计的非法产品进行对比,在低廉的价格面前,安全、质量都不足以拥有将消费者拉回到合法销售网点的力量。
专营模式饱受诟病
对于烟花爆竹这种极具特殊性的产品而言,专营模式显示出诸多弊端。烟花爆竹并非限价商品,特别是当经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追逐利益最大化是根本目的,导致了花炮零售价格畸高。
从烟花爆竹“禁改限”之初,北京市政府便为烟花爆竹这种特殊商品确定了专营的销售模式。政府试图使固定的专营单位成为面向零售终端的唯一出口,由专营单位统一进货,并执行统一的批发价格;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者,必须从本市指定的批发单位采购烟花爆竹,不得私自从外省市采购。
隶属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成为“禁改限”元年首都烟花爆竹市场上唯一的专营单位。为了使出现在零售终端的烟花爆竹能有一个合理的、可以被消费者接受的价格,北京市政府责成发改委、供销社研究制定650余种烟花爆竹的参考销售价格,以及允许零售网点浮动价格的额度。
然而在2006年销售季结束后,这种由带有明显官商色彩的企业独家垄断的专营模式饱受诟病:消费者指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过于分散,销售的品种过于陈旧且质量不高,零售价格差异太大;而零售商们除了认同消费者关于烟花爆竹品种和质量的判断外,还指出专营公司的批发价格过高。
分析北京市的烟花爆竹市场不难发现,导致非法烟花爆竹横行、价格争议频发的主观原因,主要集中在市场经营者的主体。
据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公布的数字,2010年北京共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2418个,比2009年增加222个,其中大部分网点经营者为自然人。
对于烟花爆竹这种极具特殊性的产品而言,这种经营模式显示出诸多弊端。烟花爆竹并非限价商品,特别是当经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追逐利益最大化是根本目的,导致了花炮零售价格畸高。
一位烟花爆竹经营者说:“一个销售点进了七八万元的货,按规定每天得有人24小时看守,货物、人工投入,加上审批各个环节,这么一个摊位先期投入至少要近20万元。”北京五环路内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只有20多天,真正赚钱的只有除夕前的近一周时间,经营者必须在这一周时间内尽可能收回成本、赚取利润。在市场购买需求强烈时,几乎没有经营者会放弃更高的利润。
在市场销售的终端,相同的烟花爆竹产品,在不同的地段、不同的时段,存在相对较大的价格差异,最大时差异可达一倍甚至几倍。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熊猫烟花、逗逗烟花等三家专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诉苦称,在北京烟花爆竹市场,利润主要集中在了销售终端,生产、批发环节所获得的利润仅占20%左右。
此外,销售烟花爆竹利润巨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洛阳纸贵”,一些经营者说,为获得销售资格或者好的地段,不乏经营者向监管部门行贿,客观上导致了腐败滋生的可能性。而这些见不得光的投资,最终依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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