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财经早报》报道,国家发改委的处罚以及家乐福的道歉和“五倍退差”承诺,让不少人认为从此家乐福会兑现它的承诺,但是事实又一次无情地把人们的美好愿望击得粉碎。
就在家乐福作出承诺不久,经济之声就又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上海消费者肖先生在家乐福再次遇到“标低价收高价”问题,而当肖先生拿着购物凭证要求退差价的时候,家乐福却拒绝5倍退差承诺。
另外,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真正找到超市要求赔偿的顾客寥寥无几,更多顾客对这项“5倍退差”政策反应平淡。一位消费者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他说:即使知道可能被多收了钱,超市退差要求有购物凭证,以前买东西的收银条早就扔了,实际上也是没办法找他们赔偿的。
据了解,从1月27号至30号上午,上海家乐福超市所有门店受理的顾客退赔仅为5起,退赔金额总计25元左右。
中国消费者协会员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采访时表示,承诺有三大忌讳,第一个忌讳就是低于法律,那这个承诺就是违法的。第二个忌讳是承诺等于法律,那么这个承诺等于说了白说。第三个忌讳是承诺高于法律但是不兑现,这等于是一种新的欺骗。用这三点来衡量,家乐福难逃其咎。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务部副部长唐健盛也表示,从家乐福等超市身上并没有看到足够的诚意,所谓的‘5倍退差’,实际上还是‘顾客发现,赔偿;顾客没发现,就不赔偿;超市发现,也不赔偿’的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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