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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月CPI同比增5.1% 官员称无人为压低因素

2011年02月15日 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2月15日电(郑哲 朱晓颖)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物价局15日公布,江苏1月CPI同比增5.1%。由于食品类权重下降、居住类权重上升,CPI数值有了新变化。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价格处处长赵继东说:“新算法不存在人为压低CPI的因素”。

  食品类、居住类向来是拉动价格指数增长的“大头”,而权重体现了各类产品价格在总价格水平中的地位,反映出居民的消费结构。在江苏地方计算CPI新算法中,食品类权重跌回30%以内,居住类权重升至20%之上。

  权重的调整一般是“每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今年是进行较大调整的年份。

  赵继东表示,江苏CPI计算方法和制度是一脉相承的,今年统计样本的8个大类没有变、262个基本类略有调整,权数调整是紧贴消费现实的。“例如在今年统计调查样本中,将酒杯、烟灰缸等烟酒用品类去掉了,增加了厨具、抽水马桶等类别”。

  目前全省有5000户城市居民、5000户农村居民每天记账,记录消费支出项目。这些数据每年汇总,是编制权重的基础。

  同时,赵继东详解CPI数据与居民实际感受不符原因。

  他说:“去年江苏CPI同比增3.8%。而我们做过调查,去年城镇居民平均每月多支出100元,其中有40多块钱是被物价上涨‘吃掉的’,50多块钱源于生活水平提高。这是官方公布数字与居民感受相差较大原因”。

  CPI同比增3.8%,意味着江苏去年价格总水平年增3.8%,此数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今年江苏控制物价水平增幅目标是“4%左右”。

  江苏省物价局副巡视员曹俊生坦陈,在控制物价压力上,江苏高于全国。“今年制定‘4%’目标,一是为加强价格监管,二是和全国目标相承接,‘十二五’期间,江苏年均新涨价因素是1.2%,加上翘尾因素,构成了现在的‘4%’目标”。

  曹俊生认为,在没有突发情况的前提下,江苏将物价水平增幅控制在4%左右,是可以完成的,但若遇到干旱等自然灾害,形势就变得很难预测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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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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