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流传“湖北恩施州电力总公司(下称“恩施电力”)分红6亿元,400多人一跃成百万富翁”的消息,据称多的可“分到1000多万元”。恩施电力由此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电力公司”,网友质疑这是国有资产流失。湖北电力公司对记者表示,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据初步调查核实,未发现国有资产转移和违规交易问题。(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根据湖北电力公司的解释,这四家民营公司是“纯粹的职工参股的民营企业”。四家企业因被国家电网收购,所以要清退相关职工的股权,致使其获得6亿分红。然而,国家在2003年已经开始规范国企职工自建关联公司,那么,恩施电力系统组建于2003年的这四家职工参股民企,究竟是在规范之前还是之后?退一步讲,就算在规范之前,成立短短七年的民企何以竟能价值6亿?当初这400多名职工究竟投入了多少?
湖北电力公司调查结论称“未发现国有资产转移和违规交易问题”,意思是:这6个亿都是四家民企“合法经营”的产物,是光明正大的私有财产,事实果真如此吗?是,看上去被清退股权的民营公司与恩施电力之间确实“仅有售电业务往来”;可是,拿公家的钱去买自己发的电,价格能一样吗?待遇能一样吗?
才七年时间,一个地级市电力系统四家“由职工参股的纯粹民企”,在排除每年已经分红出去的不菲利润之外,居然还剩下价值6亿的资产被国家电网收购——这些暴利究竟来自哪里?
经过“五年的酝酿、争论和反复修改”,国资委等部门三年前对电力职工投资发电企业下了禁令,要求“限期进行清退和转让”。没想到的是,这对那些损公自肥的电企职工而言,反而是发财的机会来了。为何不查查这6个亿的来源所在? 文/舒圣祥 图/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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