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由国资委安排,但需要向财政部报批审核,一些重大项目投资则需要直接由国务院批准。
【退出楼市】
20余央企今年“退房”
针对外界关心的“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进展情况,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昨日表示,截至目前央企退出房地产进展比较顺利,去年有14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今年还将有20多家央企退出。对于78家央企何时能完成退出业务,邵宁没有给出时间表,仅表示“退出需要一个过程。”
2010年3月18日,为应对房价高企及多家央企成为“地王”,国资委宣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必须退出房地产业务,并要求这78家央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邵宁表示,突出主业是国资委对央企的基本要求。央企介入房地产业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有的中央企业的职工宿舍是自己建、自己维修、自己管理,这样的企业真正退出房地产需要一个过程;还有一些企业,由于涉及搬迁,需要开发原有土地用于职工安置,退出前需要把既有项目做完。此前外界担心央企退出房地产会不了了之,因为多家央企退出的房地产公司都是经营亏损企业。“国资委态度非常明确,不是主业的只能从事自有土地开发,开发完就要退出。”邵宁表示。
【央企海外】
新规监管海外资产
近年来,众多央企走向海外,海外项目亏损事件频有发生,如去年中铁建在沙特项目上出现41亿元亏损。据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以2009年为例,央企境外资产总额占其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的利润占其利润总额的37%。
邵宁表示,国资委对于海外资产出现流失以及海外项目亏损的态度与国内一致,“是企业就要挣钱,就要对股东负责,海外不能亏,境内也不能亏。”对于海外出现重大资产损失的事件,国资委会查明原因,并追求相关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邵宁同时表示,国资委对于如此庞大的资产监管还缺乏经验,如何监管对于国资委是一项新课题,国资委的相关监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他表示,目前国资委正在制订两个文件来规范和加强对海外资产的监管,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 花絮
央企“形象差”国资委“揽责”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央企的舆论环境不好,主要是与公众沟通交流不够,这个责任主要在国资委。其表示,近年来央企给社会贡献了很多,主要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2002年至2010年,央企上缴税金从2914.8亿增加到14058亿,年均增长21.7%,超过全国税收的六分之一。其中三家石油企业2010年上缴税金8000亿。
二是推进节能减排和降耗,央企提前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三是央企已成为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坚力量。
四是“国有股转持”政策体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享。为了补充社保基金,国务院2009年决定将国有企业上市股份的10%转让给社保基金,截至2009年底,已经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十一五”期间,央企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2009年11家首次上市的央企划转补充社保基金115亿,43家中央企业追溯划转补充社保基金276亿。
记者 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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