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十年,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具体要做好三件事情:
其一,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宏观管理和微观活动的所有方面。政府需要转变职能,要在尽可能管得少的情况下,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经济发展既需要“看得见的手”也需要“看不见的手”;另一方面,“看得见的手”不能替代“看不见的手”,越位、错位、缺位都不行。运用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基本稳定、实现有效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的四大目标。
其二,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既有利于经济稳定增长,又有利于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比如,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因为美国的金融活动长期缺乏监管。中国应该吸取教训,加快金融创新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在通货膨胀方面,需要建立通货膨胀目标制管理。不能通胀高了,搞一个高的目标;低了,搞一个低的目标,还要有一个动态均衡的目标。可以借鉴欧洲经验,建立一个五年、3%的长期动态均衡目标。有这个目标后,央行操作货币政策就会有一个标杆,不会出现大的恶性通货膨胀,也不会出现严重的通货紧缩。
在地方融资平台方面,防止地方平台产生的债务风险,也需要建立一个机制。应该建立一个在获取公共投资信贷时,既有评估,也有约束,还应当有抵押。而且应该监测其在信贷履约期的活动。目前比较担心的是地方平台由于繁荣期,无度地扩张公共投资,然后一旦经济减速,还款到期,就可能出现严重违约率。
在价格方面,应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活动进行监测。包括供给数量变化,外商进入到种子领域等的生产活动,便于了解生产的信息,尽可能避免供求失衡。经验表明,有时供给增加了,但是由于中间商囤积,有效供给却是减少了。所以,与其在出了问题后去限价,不如在价格上升之前,通过对供给信息监测进行调整。
其三,要建立一个自动预报、自动修复的监测预警系统。包括微观和宏观的活动、热钱入境、资本“走出去”。比如,有时流动正常,有时流动非常规,就应当通过这样的预警系统把常规与非常规裁定出来。如果央行、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发改委、农业部、海关等部门都建立这种信息监测并形成信息联通,就能够自动管理,科学避险,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问题积累到严重程度才去采取严厉措施。□
(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陈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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