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涨价、任意提价、价格欺诈 部分跨国公司在华劣迹斑斑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化妆品行业的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在西班牙被发现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而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另有媒体报道,日本航空、澳洲航空、英国航空等21家航空运营商在美国串谋集体涨价,受到美国当局处罚总额超过17亿美元。接连而至的两个巨额罚单“大板子”拍在国际巨头的身上,在通胀预期居高不下物价上涨意愿强烈的市场中,给操纵价格的跨国企业和处于垄断地位的国内企业敲响警钟。
国际巨头们凭着垄断市场的优势,私下结盟操纵价格的事例,近年来不时被曝光。在中国,集体涨价、任意提价、价格欺诈,跨国公司同样的“恶行”也隐隐存在,并有增多的趋势。今年年初,家乐福、沃尔玛超市价格欺诈被曝光,湖北、广西、云南等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分别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罚款,罚款总额合计达950万元。这样一个处罚的力度显然跟西班牙及美国难以比较,专家指出,由于法律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我国对企业联盟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达不到足够的威慑效果。
国内市场频现操纵价格迹象
在中国,跨国公司们是否也有操纵价格之行径?记者7日采访了多个行业人士。“我隐隐感觉到有,但苦于一直找不到证据。”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和业内部分人士一直在追踪外资乳业巨头操纵价格的行径。
据王丁棉介绍,从2005年以来,几大外资婴儿奶粉巨头每一二年就发起一轮涨价潮,近年这种涨价潮发生的频率还有加密迹象。每次涨价,都是某个外资婴儿奶粉巨头率先发起,之后的一至几个月内,其他外资奶粉巨头也先后完成提价,提价的幅度也大多相近。该人士称,每次洋奶粉们涨价时,他和业内专家专门多次计算、演练各个可能影响成本价格的因素,在研究中虽然发现可能有1-2个环节成本价格有异动,但综合来看,根本不足以达到洋奶粉企业们提升价格的幅度,“不足以放大到那么大的提价幅度来消化成本。”
近年来,中国粮食、食用油、种子等行业为外资跨国公司垄断和操纵的消息从未间断。据业内人士介绍,以食用油为例,仅外资公司嘉里粮油公司的“金龙鱼”就占据小包装食用油的50%—60%,每次提涨时也必有其份。据悉,益海嘉里控制的不仅有食用油,产业链上的大豆、加工环节,其也占据主导地位。
在种子行业,专家也早已提出警告,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等跨国种业巨头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已控制了我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几乎涉及到所有蔬菜作物。目前,洋种子开始由蔬菜、花卉向我国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进军,扩张速度明显加快。此外,在流通行业、零售业等领域,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于几大外资巨头的现状,也在不断深化、发展。
价格联盟行为隐蔽善钻法律空子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高峰指出,像日航和宝洁这样操纵价格现象早已有之,这都是不充分竞争导致的结果。他告诉记者,这种行为的性质在学术上称为“价格卡特尔”,所谓价格卡特尔,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共同商定商品或服务价格,以限制市场竞争,牟取超额利润所实施的联合。据了解,我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实行共同定价,结成价格联盟,操纵价格,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也制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不过,巨头们之间的价格联盟,一般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人们和监管部门难于发现。“洋奶粉们联盟的行径很隐蔽,很难找到确实的证据。”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指出,每次出现洋奶粉涨价潮时,每次的掀头者都不同,每家提涨的时间、幅度也都会错开。“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跟风、跟涨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违法,外资乳品公司们就钻了这个空子。”王丁棉指出,洋奶粉们集体涨价的惯用手法是,一家先提价,然后其他跟风跟涨。
不少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在监管方面也不成熟。相对国外完善、成熟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存在一定漏洞。陈北元律师认为,中国对于价格联盟、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如《反垄断法》中,对于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是,“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与欧美等国家严厉的、巨额的处罚不可相提并论。据悉,2007年7月在国内曾发生过康师傅、统一等方便面企业集体涨价事件,发改委在认定该事件为串谋涨价、操纵价格后,对组织者方便面中国分会的惩罚是“民政部处罚停止活动两个月”;对相关企业则是整改。
专家建议商品涨价前开听证会
有专家认为,去年以来,国内物价波动异常,其中不乏是企业间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有的是制造涨价谣言等等造成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是伤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当前稳定物价是首要的民生问题,他建议,监管部门应该重拳出击,打击哄抬物价、合谋涨价等行为,以反垄断、反暴利、反欺诈为中心,对恶性提高物价的企业,应该严惩不贷,对性质恶劣,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公开曝光。
广州大学法学院杨教授建议,每次商品涨价前都会进行一个听证会,而听证会应该更多地吸纳消费者参与到价格听证会的体系中,代表消费者呼声。他认为,目前国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和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大环境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只能被动地接受支配企业多规定的价格,“受到不公平对待后,消费者完全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权利反对”。 据《南方日报》